2019年5月29日 星期三

綠教育 之 台灣關係法

今天在竹北上課
內容中有鹼金族的爆炸威力
正要撥youtube上的影片給孩子看時

跳出了以下這段廣告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ZdQqYEjfrY


孩子要求看完,後來孩子還希望
我可以解釋內容中"林雨祥先生"是誰
其實我也不認識他
阿亮也是第一次看到這部影片
但看到一半,阿亮甚至還流下了眼淚

這部影片五分多鐘,但總共花了十幾分鐘看完

阿亮在其中大略解釋了
台灣關係法、戒嚴、解嚴與總統直選

阿亮知道40年前台灣關係法訂定
關係法僅有短短的18條
其中的第2條
讓台灣有機會穩定安全的繁榮到現在

以下條文節錄至"美國在臺協會"

台灣關係法
第二條:

由於美國總統已終止美國和臺灣統治當局(在1979年1月1日前美國承認其為中華民國)間的政府關係,美國國會認為有必要制訂本法:有助於維持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安全及穩定;授權繼續維持美國人民及臺灣人民間的商務、文化及其他各種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的推行。
美國的政策如下:

維持及促進美國人民與臺灣之人民間廣泛、密切及友好的商務、文化及其他各種關係;並且維持及促進美國人民與中國大陸人民及其他西太平洋地區人民間的同種關係;

表明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及安定符合美國的政治、安全及經濟利益,而且是國際關切的事務;

表明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基於臺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這一期望;

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臺灣的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

提供防禦性武器給臺灣人民;
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本法律的任何條款不得違反美國對人權的關切,尤其是對於臺灣地區一千八百萬名居民人權的關切。玆此重申維護及促進所有臺灣人民的人權是美國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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